SistemmaCPAP learning center
睡眠障礙:簡易參考指南

圖片來源:Ann Danilina 在 Unsplash
目前國際睡眠障礙分類指南中,確認了超過 80 種不同的睡眠障礙,超過 20%(5000 萬至 7000 萬)的美國人一生中某個時期會罹患慢性睡眠問題。這些疾病也可能是其他健康問題的症狀或原因,如果不及時治療,可能會很快導致更嚴重和終身的疾病。儘管睡眠障礙很普遍,但仍未被充分識別。缺乏正確的診斷和治療不僅會增加合併症和進一步的健康問題,還會導致工作場所和道路上的事故,生產力大幅損失,並長期產生額外的經濟成本。美國睡眠呼吸中止症協會報告稱,超過 60% 的美國成年人從未接受過睡眠品質問題的詢問或評估。同時,近 40% 的美國人報告每月至少一次在白天意外睡著。這些數字正在上升,除了疼痛和受傷,睡眠問題是尋求醫療幫助的首要原因。國際疾病分類將睡眠障礙分為六大類:失眠症、嗜睡症、睡眠相關呼吸障礙、晝夜節律睡眠-覺醒障礙、異睡症和睡眠相關運動障礙。此外,許多孤立的症狀與睡眠和睡眠相關問題有關。對於這些類別中的每一個,我們將提供一些常見的例子,以及症狀和診斷方法。請記住,本指南僅供參考,因此請使用提供的連結獲取更多資訊和額外資源。
失眠症
失眠症是最常見的睡眠障礙類別,其特點是在入睡時(「入睡困難性失眠」)、夜間(「睡眠維持性失眠」)或清晨出現睡眠困難。這些類型疾病的原因多種多樣,但無論情況如何,無法獲得優質的、恢復性睡眠是所有失眠症亞類的共同點。除了慢性失眠和急性失眠,與合併症、藥物使用、心理狀況相關的失眠以及涉及混合症狀的混合型失眠症也越來越普遍,因為在美國乃至全球,日間嗜睡問題已達到流行病程度。隨著這些數字的增加,人們對失眠症的日間特徵給予了更多關注,例如情緒問題、注意力困難和表現受損。
診斷與治療:
失眠症的診斷標準已演變為包括足夠的睡眠機會,以及與日常睡眠不足相對應的明顯日間功能障礙。換句話說,單純的睡眠不足不構成失眠症狀。患者必須在多次睡眠機會中,都無法充分睡眠。一種評估嗜睡的工具是愛普沃斯嗜睡量表,這是一個廣泛接受的問卷,用於對患者進行主觀評估,儘管可能需要進一步的測試才能提供準確的診斷。除了患者報告和睡眠日誌,醫生和睡眠專家還可以使用神經精神評估來評估慢性或急性睡眠不足導致的日間功能障礙。睡眠研究中收集的數據也可用於測量失眠對身體的影響。與大多數睡眠障礙一樣,可能會根據病情的具體情況開出多種治療方案。這些治療方案可能包括精神科治療和藥物、褪黑激素等睡眠激素補充劑、草藥療法、運動和夜間放鬆療法,以及更全面的生活方式改變,以幫助在日常生活中優先考慮健康的睡眠習慣。
嗜睡症
嗜睡症與失眠症相反,其特徵是過度睡眠,通常發生在無法控制和不可預測的情況下。這包括猝睡症(第 1 型和第 2 型)、克萊恩-萊文症候群、特發性嗜睡症,以及由其他疾病引起的嗜睡症(第 3 型),有時也稱為「繼發性嗜睡症」。睡眠不足綜合症也被歸類為嗜睡症,儘管由於其發展的自願性成分,這可能是一個複雜的診斷。睡眠不足綜合症,也稱為慢性睡眠剝奪,是日間嗜睡最常見的原因,但患者和公眾通常對其認識不足。嗜睡症可以是原發性或繼發性的。原發性嗜睡症起源於患者的大腦和行為中樞,而繼發性嗜睡症則由其他疾病引起。有許多疾病會導致嗜睡症,並且單一患者可能會同時發展出多種類型的嗜睡症。疾病、失調和其他疾病會導致嗜睡症,其頻率和持續時間各不相同。例如,臨床憂鬱症、癲癇和多發性硬化症都會導致嗜睡期,某些藥物或娛樂性物質也會。其他睡眠障礙,如阻塞性或中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也可能導致嗜睡症,尤其是在日間,當睡眠剝奪導致疲勞和倦怠時。在某些情況下,失眠症甚至可能伴隨嗜睡期,類似於雙相情感障礙或躁鬱症,其中情緒、精力活動的劇烈波動對平衡和穩定性產生了關鍵需求。由於許多疾病都可能導致這種疾病,因此醫生和睡眠臨床醫生必須區分嗜睡症和許多可能模仿嗜睡症狀的疾病。舉例來說,肌強直性營養不良等遺傳性疾病可能會出現入睡時快速動眼期(SOREMP),這也發生在猝睡症中。其他疾病,如普瑞德-威利症候群、諾里症和尼曼-匹克病 C 型,不僅模仿嗜睡症狀,而且可能與其他繼發性疾病相關,使得正確評估更具挑戰性。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診斷對於有效治療嗜睡症狀的根本原因至關重要。
診斷與治療:
嗜睡症的診斷標準包括長期嗜睡的模式,但也可以透過其他因素來確定嗜睡症的類型和原因。基於病理生理學的診斷讓醫生能夠測試由疾病本身引起的生理變化。與失眠症一樣,日間嗜睡評估和體格檢查可能會被採用,但進一步的睡眠研究可能包括使用腦電圖(EEG)、實驗室內多導睡眠圖、居家睡眠測試、多次入睡潛伏期測試和可攜式活動記錄設備,以徹底評估睡眠障礙的症狀和原因。當處方療法或藥物等特定治療不能完全抑制嗜睡症患者的日間嗜睡時,通常會評估症狀的其他原因。例如,如果一名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正在接受持續性正壓呼吸器(CPAP)治療,但仍表現出高度日間嗜睡,則會尋找症狀的其他原因。由於睡眠障礙的症狀和原因存在許多重疊,這些評估可能具有挑戰性。
睡眠相關呼吸障礙
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在睡眠相關呼吸障礙中佔主導地位,是僅次於失眠症的第二常見睡眠障礙。睡眠相關呼吸障礙是指睡眠期間呼吸困難,這包括所有類型的睡眠呼吸中止症(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中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兒童或嬰兒睡眠呼吸中止症)、上呼吸道阻力症候群(UARS),在某些情況下,還包括肥胖低通氣症候群(OHS)。過度打鼾和睡眠相關的呻吟也可能歸入此類,但它們更多是症狀而非獨立的疾病。睡眠呼吸紊亂導致的慢性疾病更為嚴重和長期。研究結果顯示,特別是睡眠呼吸中止症,其導致的死亡率可能遠高於醫院和驗屍官報告的數字,因為例行的氧氣飽和度降低會使身體容易受到許多問題的影響,這些問題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惡化。
診斷與治療:
迄今為止,最常見且日益普及的睡眠相關呼吸障礙治療方法是使用 PAP 治療設備;主要為 CPAP,但 BiPAP(雙水平 CPAP)和 APAP(自動 CPAP)的使用數量也日益增長。儘管這些設備不容易融入日常睡眠習慣,但在短期內緩解症狀和長期健康益處方面,它們顯示出極具潛力的結果。除了 CPAP 之外,醫生和睡眠專家通常會開立例行運動和其他生活方式改變處方,旨在誘導患者遵守治療,同時也改善患者的整體健康和福祉。
晝夜節律睡眠-覺醒障礙
晝夜節律睡眠-覺醒障礙涉及睡眠-覺醒週期紊亂和失衡的問題。諸如延遲性和提前性睡眠-覺醒期(導致晚睡或早睡習慣)、其他不規律的睡眠-覺醒節律、輪班工作障礙和時差等情況,都以晝夜節律紊亂為特徵。儘管有些人認為這些紊亂可能更多是環境因素而非生理因素,但結果都是相同的。這些情況會導致睡眠品質不佳,並導致持續的疲勞或倦怠感。
診斷與治療:
晝夜節律睡眠-覺醒障礙可透過睡眠研究診斷,但在許多情況下,患者陳述或居家測試可能已足夠。行動睡眠應用程式在這一方面非常有效,因為它們提供了詳細的睡眠數據報告,不僅記錄了患者的睡眠和起床時間,還記錄了整個夜晚的睡眠程度。結合對個人經驗的主觀數據,這種客觀數據的使用對於識別睡眠-覺醒失衡非常理想。這些疾病的治療方式與其他睡眠紊亂類似,範圍從藥物和療法到生活方式改變和以睡眠為中心的夜間和早晨例行公事。
異睡症
異睡症是國際睡眠障礙分類(ICSD)中公認最多樣化的睡眠障礙群體。異睡症的特徵是睡眠或清醒期間出現不自主事件或經歷,包括從異常和無意識行為到不愉快的知覺、夢境和幻覺。混亂性覺醒和惡夢、夢遊、夢囈、夢食症、夜驚、睡眠麻痺、快速動眼睡眠行為障礙(涉及在無意識或半意識狀態下演出夢境情節),以及爆炸頭症候群(在頭部附近聽到巨大爆炸聲而醒來),這些都是令人驚訝的常見異睡症。這些經歷的共同點是,不想要的行為或經歷會中斷一個人的睡眠。在最嚴重的情況下,這些中斷會頻繁發生,導致失眠或睡眠不足綜合症。除了這些疾病可能引起的睡眠問題之外,這些經歷本身所伴隨的心理壓力也可能導致精神和情緒問題,這些問題除了症狀本身外,也必須加以治療。
診斷與治療:
由於異睡症種類繁多,其治療方法也同樣多樣化。許多異睡症僅透過患者描述和口頭評估即可診斷。這些疾病通常會來來去去,持續時間差異很大。因此,藥物通常是根據需要開立,在症狀出現時服用,而不是定期服用。其他治療方法可能包括放鬆技巧和改善睡眠衛生習慣,因為這些疾病通常與睡眠不足、睡眠品質差或睡眠習慣改變有關。其他因素,如壓力、抑鬱、娛樂性藥物或酒精使用,以及生活事件,也可能影響異睡症事件的強度和持續時間。
睡眠障礙
睡眠障礙就如其標籤所描述:它們涉及睡眠期間的動作。這些障礙可能是週期性肢體運動、睡眠腿部抽筋、睡眠節律性運動、不寧腿症候群、磨牙症(夜間磨牙),甚至可能包括夜間癲癇發作。睡眠障礙非常常見,尤其是不寧腿症候群,它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得更常見,而且與此清單中的其他疾病一樣,它也可能是需要解決的潛在病症的徵兆。
診斷與治療:
睡眠運動障礙可利用患者陳述來診斷,這與異睡症類似。但由於它們涉及睡眠期間明顯的身體運動,因此可在睡眠診所或由任何熟悉各種睡眠運動障礙症狀和特徵的醫生進行測試。這些障礙可能比清單上的其他一些障礙更容易辨識和診斷,但前提是它們經常發生。雖然較為慢性病症可使用鎮靜劑或抗驚厥藥物治療,但較為急性病症可能很難治療,因為患者不知道運動何時發生。